據了解,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修改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一是規定國家支持農產品產地冷鏈物流基礎設施建設,健全有關冷鏈物流標準、服務規范和監管保障機制,相關企業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保證冷鏈物流的農產品質量安全;
二是恢復現行法農產品批發市場、農產品銷售企業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的規定,并與部門監管職責相銜接;
三是對通過網絡平臺銷售農產品的農產品經營者和平臺經營者的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作出銜接性規定。